您好!欢迎来到金麦穗企服官方网站!

工商财税服务热线:

15013258272

当前位置:金麦穗企服 > 财税知识 > 如何享受减半征收“六税两费”优惠政策?【金麦穗财税】

如何享受减半征收“六税两费”优惠政策?【金麦穗财税】

发布时间:2024-01-12 15:16
热度:1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

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享受方式

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下一篇:没有了
电话咨询
15013258272
在线留言
微信联系
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

置顶
cache
Processed in 0.012087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