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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类型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3-06-14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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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



2、答: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


3、答: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4、答: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说的“银行同业拆借”,是指按国家信贷制度规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5、答: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经理国库业务及委托各专业银行各级机构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账簿,不是核算银行本身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6、答: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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